虽然现在读来有点囧(为啥我读自己以前的作品老是觉得很囧呢?
)当正亭回到远离车诺城的桐叶刀市警察局时,他那已呕吐得不能再吐的搭档陈明,马上向他提供了一个他在车诺城监狱里时就已有预感却在一会儿前不幸被证实了的消息:那个已弄得他们焦头烂额却至今都还逍遥法外的疯子,果然又杀了一个人。
“手法还是与昨天那件一样,先是用钝器从头后部攻击受害者,使其昏迷,再在身上猛扎数刀,最后割开胸腔,将心脏挖出。只是,这家伙今天还割开了死者的乳房。就验尸官的报告来看,死者的两个乳头不见了。”陈明说着,将现场的照片递给了秦正亭,眼睛却避免与那些照片接触。
正亭在听搭档作报告时,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了搭档的脸。他接过那些照片,一边很随意地问道:“你还好吧,陈明?你的脸色好差,不会又呕吐了吧?”
“还好啦,”他的搭档挥挥手,似乎想把笼罩在脸上的阴影和这一系列案件给他心理上带来的阴霾甩掉,“我今天没有直接去看现场,没有再吐。”
“算了,不必勉强自己去看现场,只要在我们取证时现场没被破坏就行了,”说是这么说,正亭心里很明白,这是对搭档的安慰之辞。他可不想因为呕吐就培养搭档的惰性,下次就算拖也要把陈明拖到现场去,管他呕不呕吐。不过,这种事还有下次吗?那还得了!
“你那边怎么样?今天见到那个传说中的杀人狂了吗?”陈明边问边递给了正亭一杯绿茶,也给自己泡了一杯。
喝绿茶大概能压压惊吧。正亭发觉,喝绿茶是陈明最近养成的信基督教之外的另一个习惯。也许,在亲眼目睹了那么多具惨绝人寰的尸体后,绿茶淡淡的清香能冲淡那浓烈的血腥味,那先苦后甜的清醇味道,也能使心情舒畅点。要是现在喝咖啡的话,正亭觉得自己肯定会吐出来。
想起车诺城监狱里那个难缠的家伙,正亭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该隐。想起该隐,他又联想到陈明落在他车上的那本《圣经》。他顺手从公事包里掏出那本《圣经》,递给了陈明:“那,你这个基督徒一点都不虔诚,连你们宗教的经典都被你随便落下了。”
“哦。”陈明接过《圣经》,“这个东西真的很灵,我晚上只有把它放在枕头下睡觉才不会做恶梦。”
正亭白了陈明一眼,只当他那句话是在开玩笑:“你不会这么软弱吧,就看了几具尸体就开始神经衰弱了?”
“神经衰弱倒不是,只不过我没你那么坚强。”陈明笑了笑,抿了一口茶,“还是先说你今天探听到的情况吧。你今天连手机都没开,情况一定很严重吧?”
和这种杀人狂见面时哪能开手机呢,简直破坏气氛。要是陈明知道正亭现在想的是什么,肯定会大吃一惊。而接下来正亭对陈明说的话,更使他大吃一惊。
“严重?哼,那家伙害得我长途开车去见他,在那阴森森的监狱最深处费了两个多小时,可从头到尾却只说了一句话。”正亭的话中透着止不住的气愤。
“他说了句什么话?”陈明的胃口被吊了起来。
“与我们要办的案子无关紧要,你不知道也罢。”正亭说这些话时,下意识地留意到自己的右眼角又在微微颤动。他承认那家伙很厉害,一来就抓住了他的弱点。可他对那家伙的了解,却还只停留在表面。
“那……”陈明有点失望,但他的好奇心仍很旺盛,“你总和他面对面地见过了吧?那个传说中的杀人狂,他长的什么样?”一脸兴奋的表情。
“什么样?怎么说呢,帅哥一个。”正亭在心里笑着,等着看陈明惊讶的表情。
“啊?!”果然,陈明对着正亭瞪大了眼。
“你看过《毒伯爵该隐》吧,他就像那里面的该隐。读《圣经》的你不会忘了该隐是谁吧?”
“啊?!”这次陈明的下巴都掉下来了。
“《毒伯爵该隐》是什么啊?”这次轮到正亭倒了。
正当他们这样毫无危机感地拿公务来开玩笑时,正亭翘着两腿放在上面、陈明坐于臀下的桌子上的电话,尖锐地响了起来。
正亭敏感地一把抓起话筒。当他听清对方说的内容后,刚才的笑意在脸上凝固了。陈明也看出事情不对劲,脸上的阴影再度浮现:“不会是那家伙又杀人了吧?”
非常遗憾地,正亭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狠狠地摔下了话筒,跺着脚骂了句“shit!”。在场的其他工作人员都被他的这个举动吓着了,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那个还没被我们关起来的疯子,又杀了个女人,不,是个女孩,大概十三四岁!”正亭咬牙切齿地说。陈明则盯着正亭手中的茶杯,生怕他把茶杯捏碎了。刚才那一下子,已经使茶水溅了很多在他手上,他却浑然不觉的样子。
“盛兴区落风街十八号。”正亭说着就冲了出去,陈明紧跟其后。
接着是一大帮警务人员涌向陈尸地点。
盛兴区落风街是桐叶刀市有名的贫民街。光是街名就给人一种不吉利的感觉,当然,这大多是出于中国人的迷信想法。但是,稍微有钱一点的人,都会尽量避开那条街选择住址。
落风街十八号,在一条老旧的中国传统胡同的中间位置,是一幢三层搂的土墙瓦房。破旧的木板门有气无力地挂在门框上,上面烂了三个洞,完全起不到一点遮风挡雨防盗的作用,却让人一眼见了就联想起鬼片里,一到晚上就被阴风吹得吱嘎作响的鬼屋门。过路的人都小心翼翼地不去碰那敞开的行将就土的门,生怕一碰它就会从门框上垮下去,并连带那可怜的门框也从门洞上扯下去。也许是受到这种环境的影响,刑警们在搜查出事地点时,也小心地不去碰那两扇门。
房里的过道很窄,从破损的土墙上漏下星星点点的黄昏的阳光。尽管大门大敞,但深深的过道里面仍然在傍晚就显得很昏暗了。而过道里那盏顶着一块铁盘的白炽灯早就没有了照明的功效,只是挂在儿逗引蜘蛛来安家罢了。
在这种老旧的土墙房里,一层楼就挤了四家住户。尸体是由二楼一钟姓老头儿发现的。尸体就在他家对面的住户那显得有些拥挤的小客厅里摆着。
陈明远远地瞅着那具尸体,不敢靠近,大概是害怕仔细看了之后又呕吐吧。有个现场取样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呕吐了。秦正亭则站在客厅门口暗暗咋舌:这个混蛋的胆子越来越大了。他示意不敢靠近陈尸现场的搭档去仔细询问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证人,也就是那个钟大爷。对于这种“轻松”的工作,陈明倒是巴不得去做。
于是,陈明掏出笔记本,走向那个正在自家门口,颇有兴趣地看着警察局的人在面忙上忙下的老头儿。
“钟大爷。”因为现场很嘈杂,看热闹的邻居们在旁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声音很大,陈明特意提高了声音对老头儿说。
老人家看见有人对他说话,把注意力从对面的热闹事儿上拉了过来,侧过头,耳朵稍稍歪向陈明,眯缝着眼,虚应了一声:“啊?”
“ 我说,钟大爷,您就是钟大爷吧?”陈明将他的声音提高了两倍。
可他得到的回答仍然是那个“啊?”。
这个老眼昏花、耳朵重听的老人家,究竟能看到个啥?陈明不禁在心里嘀咕,却又不得不再次提高音量,冲着老头儿的耳朵吼道:“钟大爷!”
这次,那个老头儿才慢慢地点了点头:“嗯,你有啥事儿啊,小伙子?”
“我是警察局刑侦三处的探员陈明。钟大爷,我听联络处说是您最先发现尸体的,您能给我说说当时的情况吗?”陈明继续扯着嗓子冲着老头儿的耳朵吼,同时掏出证件给钟老头看。
“哦,你是说那个小女孩那,唉,真是太可惜了。”这次老大爷的接收系统没有短路。他摇了摇头,向陈明述说起来。
从老头儿的述说中,陈明了解到,对面这家住户姓黄,已有好些日子没见人影了。那是户四口之家,平时是一老太太在家看家。前段时间可能是全家出去旅游了,所以一直没人。今天中午,钟大爷本来想像平常那样午睡,却觉得心里闷得慌,就准备到外面走走。才一开门,他就看见有个人影好像从对面的门口走过,走下楼去了。黄家门口旁边就是楼梯。他还以为是黄家的人回来了,就想等会儿再去打招呼——他晓得对面的老太太也有午睡的习惯。就这样,老爷子在外面晃荡了将近一下午,快接近傍晚才回来(这老头儿精神可真好)。回家时路过黄家门口,看见那扇门微微开了一条缝,心想这家人真的回来了,老爷子就去敲门。半天都没人应声。老爷子边说着“朱姐姐(对面那老太太姓朱),我进来了”边推门走了进去(搞不好,这两个老人家在搞地下恋情呢!)。可谁料客厅里啥人都没有,却看见地上有堆白花花的东西(这老头儿真老眼昏花了吗?那是人啊!)。老头儿走近一看,哟,还是个小姑娘呢,怎么睡在地上呢,着凉了可不好。于是,他准备去叫醒她,却发现她的眼睛是睁着的。原来你醒着啊,刚才我敲门咋不吭声呢,老头儿心想,就伸手去拉她,这一拉不要紧,就把那小姑娘冰凉的手给拉下来了。老头儿再怎么迟钝、再怎么老眼昏花,这下子也真慌了神了。他拿着那只手(他的胆子还真大嘛,或者是老人家老糊涂了)赶回家去,看见了他家的大妹子——他那下班回家的儿媳妇,就问她该怎么办。他的儿媳妇便成了尸体的第二个目击证人。
陈明于是把询问对象转向了钟大爷的儿媳。他发觉,这家人要么是心理素质很好,处变不惊,要么就是感觉迟钝或麻木不仁、冷漠无情,不然,对门对户的邻居家出了这么大的事,这个目击了尸体的儿媳妇怎么还能没事儿似的在厨房里炒肉丝呢?要是我有这家人这么大条的神经就好了。陈明想,这样,至少在面对那么恐怖的尸体时,我就不会呕吐了。是啊,那老头子居然还敢去拉那具破碎的尸体的手,而且还将那只手拿在手里到处去找人。一想起这个情景,陈明就觉得又恐怖又好笑。这老爷子很有拍黑色喜剧片的潜质。
他的儿媳倒是个很干练的人。在炒好了那盘青椒肉丝——不知为什么,陈明此时看着肉丝就有作呕的冲动——后,她接受了陈明的询问。据她说,她当时看见公公手上的那只破碎的手,还以为是公公从哪个垃圾堆捡来的别人扔掉的舞台布景呢(真是神经大条的令人望尘莫及啊。陈明在心里直摇头)。在公公的指引下,她也见到了那具尸体。还好,媳妇就是媳妇,不像公公那么糊涂。她很快就确定那是具尸体。就是在那个时候她也没有慌神。她首先要确定的是,她公公是不是杀人凶手。陈明很是佩服这个女人冷静的头脑,因为第一个发现陈尸现场的人,也往往容易被警方怀疑,更何况,她公公当时手上还拿着一只断手,在楼道里走,可能已被上上下下的人看见了。不过,凭她平时对公公的观察和这么久以来相处的经验,她相信,她家的老爷子人虽然有点糊涂,有时候还“笨得可爱”(陈明觉得这句话的意义暧昧不明,但与案情似乎无关紧要),但绝不是会做出杀人这种举动的人,更何况,从尸体的惨状看来,凶手是个灭绝人性极其残忍的“禽兽”。
陈明故意略过了媳妇对尸体的描述。这个最近开始信基督教的青年,想象力特别丰富,就算不是很形象生动的描述,也能在他脑子里勾起无边的联想。这也不能怪他。这是近段时间办案经历使然。
在确定了拿着尸体的断手的公公绝不是杀人凶手后,媳妇当机立断打电话报了警,并向接线员大致描述了一下尸体的情况。陈明直到此时才知道,原来她就是举报人。可她这个举报人也太不负责任了吧,在警察来到的时候,她居然躲在自家的厨房里悠哉游哉地炒肉丝——啊,别提肉丝了!
陈明原以为,那个现在正在现场给记录员作着详细介绍、并在警察一抵达后就很热情地领着一干人等到现场察探的人,就是举报人。但是,据媳妇说,那个人起码是第十名目击者了。“他呀,他是段上的负责人,对这种八卦新闻可热衷了。只要哪儿出了事,他准会去凑热闹,就连别的段上的事,他也要去管。”说这话时,那位年轻的媳妇看也不看对面那个被他们议论的人一眼,一副鄙夷的神态。陈明却没有留意到这一点只顾着看他们正在议论的那个人在对面忙上忙下。
回到警察局后,陈明将他查到的资料与秦正亭的现场调查汇总,一起讨论案情。
“照你这么说,那现场从一开始就被破坏了?”秦正亭看着在现场拍的照片,用一支圆珠笔的末端抵着下颌,若有所思地说。
在照片上,那只曾被钟大爷拿过的断手就在尸体的右边,好像它本来就该搁在那儿似的,没人觉得它出现的位置有什么不自然。
“是的。”陈明的目光也聚焦在了那只手上。
“是谁把手放回去的?”
“是钟大爷的儿媳方贵华。”
“这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可疑之处吧?”
“你在想什么呢,正亭。”陈明看了一眼将脚支在椅子上坐着的搭档,“那个钟大爷都六七十岁了,哪里有那么大的力气杀人。还有那个方贵华,法医证明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中午前后,而她那段时间里都在厂里上班,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可你不觉得那个老头儿的证词有一些疑点吗?”秦正亭仍然紧抓不放。
“老人家有些糊涂了,说话当然不够圆满。”
“你这么说也有一定道理,话说得太圆满了,疑点反而更大。但是,作为一个警察,陈明,你也太容易相信人了。警察应该持怀疑的态度来看待真相彻底揭露之前的一切表面现象和证词。”秦正亭说这话时,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那么,你就是像这样戴着一副怀疑的有色眼镜来观看这个世界的?”陈明扬了扬他那又浓又粗的眉毛。
“不是有色眼镜,是纯粹的人类视线。啊,我们别讨论这个了。”正亭随手递给陈明一叠现场照片,“你这家伙,今天下午都没有去认真看一下现场,不行哟!我如果再这么将就你,会把你惯坏的。”
陈明无奈地撇了撇了嘴角,接过那叠照片。“姓黄的那家人究竟回来没有?”
“没有。他们压根儿就不晓得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当我们想方设法联系上他们时,他们大吃了一惊,现在正在赶回来的路上呢。”正亭翻着笔记本,看着上面的记录说。
“那么,他们回来后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搬家了?”陈明打心里可怜那家无辜受牵连的人。
“是啊,自家客厅里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具尸体,任谁都很难再以平常心在那儿呆下去。”正亭不动声色地说。
“哎,”听了这句话,陈明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眼里闪烁起兴奋的光芒,“你说那家伙会不会是个特例哟?”
“哪家伙?”问是这么问,其实正亭已经明白搭档心里在想些什么了。
“就是你今早去会见的那个传说中的杀人狂呀!”
不等正亭有任何反应,陈明接着说道:“听你说了后,我好不容易搞到了一张他的照片,是他被捕之前拍的,真的好帅。我要是同性恋的话,也会喜欢上他。”边说边掏出一张照片来。
正亭接过照片也觉得眼前一亮,但他的观点却与搭档的不同:“他才不是会被同性恋看上的人呢。”接着,他转换了话题:“陈明,你到底有没有认真看我给你的现场照片哟?”
陈明又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这家伙的神经也有够大条的,我什么时候才能练出像他那样大条的神经哟。
当搭档勉勉强强地将视线暂停在那叠照片上时,正亭继续说:“你看不出来那并不是案发现场吗?”
“咦?”陈明有点不明白地抬起头来看着搭档。
“尽管现现场被破坏了,可还是看得出来那不是凶杀现场。你瞧,”正亭探过身去,指着照片说,“地上的血迹少得可怜。从尸体的损伤程度来看,当时应当流了大量的血。而且,尸体摆放的位置有点奇怪,就尸体僵硬时的姿态来说,似乎不该是平躺在地上的。另外,地上还有些微的拖动和擦拭过的痕迹。”
在正亭说话时,陈明一直压抑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着那一幅幅征显着地狱是何模样的照片,心里却一直在佩服着感叹着搭档的“粗条神经”、忍耐力及与其“粗条神经”形成鲜明对比的观察入微和敏锐的判断力。
“只是,可惜啊,”正亭伸了一下懒腰,“现场被破坏得有些严重,想提取凶手的指纹、衣服纤维或鞋印什么的都不行。现场的指纹很杂乱,鞋印也一样的杂乱,都是那些在警察赶到前看热闹的人干的。真想控告他们妨碍公务!”
“那么,那个凶手为什么要将尸体特意放到那种地方呢?光天化日之下搬运尸体,岂不是很容易被逮个正着?”因为陈明提的这两个问题,正亭觉得搭档终于开始把心思放在这个案子上了。
“我不知道。告诉你吧,那家门户并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门没有被撬坏,就像是用钥匙打开的一样。”正亭说着嘴角出现了一个苦笑。
“啊!”陈明像突然明白了一样,挥掌拍了一下右拳,“说不定凶手是事先就计划好了的,要陷害那家人,所以在事前就将那家的钥匙都复制好了。”
“如果真是这样,这个凶手就不是我们要抓的那个变态杀人狂了。”
“为什么?”陈明的好奇心又被提了起来。
而正亭却像故意卖关子似的,在这节骨眼儿上又转变了话题:“你知不知道那只断手原来是以什么姿势摆放或与肉体连接的?”
“不清楚。我也向那位钟大爷问过同样的问题,可他说:‘还能有啥姿势哟,不就是平时那个姿势吗?’我问是平时哪个姿势,他却说他记不得了。”
“还真是个麻烦的糊涂老爷子啊。”听了搭档的叙述后,正亭无可奈何地搔了搔头。
可陈明的疑问却越来越多:“断手原来摆放的位置和姿势真的那么重要吗?”
“也许吧。”正亭叹了口气,“我们不能错过任何蛛丝马迹啊。”
“那你说说,为什么如果这个凶手是为了陷害那家人才杀的那女孩,就不是我们要抓的那个杀人狂?”陈明可没有忘记刚才那个疑问。
“陈明,你的这个假设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啊。”正亭将支着的脚从椅子上放下去,换了一个姿势坐着。
陈明没有说话,他等着听搭档的下文。
“如果是想陷害别人而使自己犯下杀人罪,岂不是太不划算了?”
“可如果他是个变态呢?”
“变态并不是疯子,他杀人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做事情有很强的目的性。”正亭的眼神闪烁着,他又想起了一些事。
“陷害别人也是一种目的啊。”
“那么,我们要抓的那家伙,到目前为止——不包括那个女孩在内——已经杀了多少人了?”
“十三个。”
“他以前杀人也是为了陷害吗?”
陈明被问得有些哑口无言了,但他仍然硬掰道:“说不定这次是顺便陷害那家人?”
“我要是那个凶手,只能感叹自己精神好。”
“可为什么他能那么顺利地进入那家门户?”
真是个笨问题。“你不记得上次你出门忘了带钥匙,我是怎么给你开的门吗?这点技术我都会,更何况是那只狡猾的狐狸。”
你这句话说得不对,我就不能不破坏锁而撬门而入,那简直就像拿了把万能钥匙。陈明在心里不服气地嘀咕。难道我比那个变态杀人狂还笨啊?——也是啊,不然我怎么到现在还被他牵着鼻子耍!
“那你认为他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危险,把尸体搬到人家的客厅里去放着?”
“他这摆明了是在向我们警方挑战嘛。我们已经确定了前面十三桩案子是那家伙一手做的,这一桩待验尸报告出来并集合了其他数据之后,便能确定是不是他干的。说不定,到时候他还会向我们发来一封挑战书,指名点姓地嘲笑我们呢。”
说完,正亭打了个哈欠,起身要去睡觉的样子。
“那我们该怎么办,就这样等着下一个出事报告再送到我们手头吗?”陈明则似乎一点睡意都没有,反而要加班加点工作的样子。
“他是个变态。他杀人是出于一种非正常的欲望的驱使,他甚至很享受杀人这一过程。变态就只能由变态去对付。”正亭头也不回地说,已经走到了门边。
“这就是你最近研究犯罪心理学、刑事心理学和罪犯侧写(profile)所得出的结论吗?”陈明坐在桌上,看着远去的搭档的背影说。他突然冲着正亭正在消失的背影喊道:“下次我去见那个传说中的杀人狂!”
“你省省吧,他不会见你的。”这就是他的搭档已经消失的身影传来的回音。
















